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商品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企业出口商品可选择全国任一海关办理退运进境,无需退回原出口海关。
该模式此前已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成效显著,可有效降低企业逆向物流成本、缩短退货周期、盘活海外库存。同时,叠加2026-2027年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环节税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增效,破解跨境电商“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痛点,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