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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批次羽绒服抽检不合格
【质量监督】2021.03.1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或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黄浦、徐汇、普陀等5个区域7家商场、35家专卖店销售的50批次羽绒服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2.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充绒量偏差、含绒量、绒子含量、纤维含量四项。

  一是充绒量偏差不合格,有1批次。如上海汇姿百货有限公司在巴黎春天(淞沪路)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菲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羽绒服(型号规格:165/88A;货号:OW952),充绒量偏差实测-10.9%(标准允差应≥-5.0%),与标准要求不符。充绒量偏差不合格,会降低羽绒服的保暖性,影响消费者的使用感受。

  二是含绒量、绒子含量不合格,有1批次。巴罗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在K11销售的标称由巴罗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 ”牌羽绒大衣(型号规格:160/80A;生产日期或批号:028DA530-5030),含绒量实测62.4%(企业标称为80-3.0%),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该批次绒子含量实测56.1%(标准值应≥72.0%),也与标准要求不符。含绒量和绒子含量是羽绒服保暖性能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会造成羽绒服保暖效果不佳。

  三是纤维含量不合格,有4批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纤维名称与产品中所含的纤维不符,②纤维含量偏差超出规定允差范围。如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张杨路分公司在金桥国际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由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  ”牌羽绒服11B波01系列(型号规格:160/84A;生产日期或批号:120440D38281232),面料面层实测为聚酯纤维77.6%、金属镀膜纤维22.4%(含非纤维物质),企业标称面料面层为聚酯纤维 50.5±5%、金属镀膜纤维49.5±5%(配料除外),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纤维含量是消费者最关注的产品信息,错标乱标纤维含量,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羽绒服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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